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12月23日,安徽省无为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二期工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86094.02万元。
项目整体的特许经营期限为十八(18)年。其中,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高沟污水处理厂扩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扩建、接户管网及截污纳管等新建管网、污水处理终端、7座一级提升泵站、高沟镇临时污水压力管及一体化污水泵站等部分建设期不超过2年,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自项目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计算,剩余期限为运营期,市住建局书面同意某子项开始正式商业运营后即进入运营期;存量污泥处理处置中心部分无建设期,双方完成存量资产转让后,即可进入运营期,特许经营期限均为运营期。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公告如下: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为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二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无为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二期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5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061SCCZZ017
项目名称:无为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二期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6094.0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094.0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在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中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与无为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采购人将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合作协议》、《PPP项目合同》以及《运营维护服务协议》;项目公司成立后,采购人与其签订关于《PPP项目合同》以及《运营维护服务协议》的《承继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无为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二期工程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存量项目为转让或改建)、运营管理和合作期限届满后的移交工作,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整体的特许经营期限为十八(18)年。其中,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高沟污水处理厂扩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扩建、接户管网及截污纳管等新建管网、污水处理终端、7座一级提升泵站、高沟镇临时污水压力管及一体化污水泵站等部分建设期不超过2年,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自项目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计算,剩余期限为运营期,市住建局书面同意某子项开始正式商业运营后即进入运营期;存量污泥处理处置中心部分无建设期,双方完成存量资产转让后,即可进入运营期,特许经营期限均为运营期。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依法登记或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二)信用要求申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合格申请人: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本项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三)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该申请人出具的有效授信证明或初步合作意向书或贷款意向书或融资意向书为准。(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可为联合体各成员融资额度的总额)(四)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具有处理规模不低于1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或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投资或设计或建设或运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满足要求即可;若投资业绩归属申请人的控股子公司,须同时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控股比例须大于50%)。(五)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单位具备以下资质之一:A.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若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完成资质变更,则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即可;B.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D.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若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完成资质变更,则具备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即可;2) 工程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完成资质变更,则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即可;并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1)、2)项资质要求分别有一家联合体成员满足即可;若多个联合体成员同时承担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的,则按承担相同工作的成员中的较低资质判定是否符合要求。(六)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6家。联合体中限1家企业作为牵头人,牵头人在未来成立的项目公司中必须控股,联合体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所有联合体成员签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2)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一)条,第(二)条;联合体任一成员须满足第(四)条的要求;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职责的成员满足第(五)条对应要求即可;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后不得变化或更换。(七)其他要求(1)提供的上述有效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联合体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联合体协议除外)。(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1)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2) 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3) 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4) 被责令停业的;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7)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4日 至 2020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线下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lijianhui02@sinochem.com),以完成登记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拟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领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及第四章。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人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可进入后续的招投标活动。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年01月15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安徽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1月15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无为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金塔西路284号住建大厦8层
联系方式:吴爱民 0553-2538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联系方式:李建辉 18911318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辉
电 话: 1891131896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极星水处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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